见此情景,李玉坤感慨万千,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
后来,担任如皋市丝毯总厂总工艺师的他到美国考察。考察期间,他看到美国大街小巷、城市乡村,到处都插着美国的星条国旗。
李玉坤在信中写道:“与之产生强烈对比的是,那年国庆节,我带着孩子跑遍了整个如皋城,也没看到一面悬挂着的五星红旗,这实在是令我感到不安。”
于是,李玉坤提笔疾书,就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及全国范围内悬挂国旗等问题写出一份议案。
李玉坤的信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不久,他就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寄来的信函,信里还附着国务院有关部门向中央领导请示制定国旗法的报告。
回信充分肯定了李玉坤议案的重要性。
信中写着:“据我们调查,世界各国对象征国家的国旗、国徽、国歌,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而我国至今还没有悬挂国旗的法律依据,因此制定这方面的法规刻不容缓。建议由国务院会同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草拟悬挂国旗的法律或办法。”
1990年6月28日。全国人民久已盼望的《国旗法》正式颁布。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