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梦龙,江苏长洲人。在明代,江浙是经济最发达地区,因此,他能得风气之先,创新行事,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不过,对这位具有前瞻性的小说改革家,文学史缺乏足够的估价。一个“俗”字,给他盖棺论定,是不甚公正的。
中国文人有一个通病,一旦衣冠楚楚,人五人六,马上就把裤腿放下,遮住未洗干净的泥巴,马上叼起雪茄当精神贵族,一张嘴,全是洋人的名字,一说话,全是西方的名词。中国的东西,传统的东西,本土的东西,老百姓喜欢的东西,下里巴人能够接受的东西,是不放在他们眼里的。这些人的文学史,必然就是圈子的文学史。因此,别指望这本文学史里,会留张椅子给冯梦龙先生来坐,他哪有资格进到这大雅之堂?即使他捧上一大抱玫瑰,诚心给圈子里哪位老太爷献花,门口一定有人拦住,你有请柬吗?休看他买了九十九朵玫瑰,但不是人家要邀请的一百位客人中的一位,他也只有吃闭门羹的份。
有文学,就有圈子,好者好之,恶者恶之,但只要圈在一起,必然是一个宗旨排外的团契。犹如海明威所言,像养在一个玻璃瓶里的蚯蚓,钻来拱去,互相以彼此的排泄物,抚慰着自己,做瓶子里的文学大师之梦。好在冯梦龙识趣,不想干扰人家这种手淫似的自得其乐,何况他的事情多得很,日程排得很紧。一方面,他要下乡去采风,为已经出版了的吴下民歌集《挂枝儿》,再编一本《山歌》续集;一方面,他要马不停蹄的,访遍江浙一带的书市,觅寻散佚的宋人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