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然而,您原先不是一直“禁止”人们对您谈论普遍的主体吗?
答:不,我从来没有“禁止”过。也许我原先的表达不太恰当。我所拒绝的是人们首先给出一种主体的理论(比如就像现象学和存在主义那样),并且从这种理论出发,从而提出知识形式如何可能的问题。我试图表明的是,主体通过一些真理游戏实践、权力实践等,如何以这种或那种特有的方式把自己构成为癫狂的或理智的主体,有罪的或无罪的主体。为了能够分析主体的构成或主体的各种形式同真理的各种游戏、权力的各种实践等等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我就必须拒斥先验的主体理论。
问:这意味着主体不是一个实体?
答:主体不是一个实体,它是一个形式,一个并不总是自身同一的形式。当你把自己构成为将去投票或去集会作演讲的政治主体的时候,以及当你寻求在性关系中实现自己的欲望的时候,你和自己并不具有同一的关系。毫无疑问,在主体的这些不同形式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和牵连,但是我们面对的不是同一的主体。在每种情况下,人们都同自身建立,即构成不同的关系。我所感兴趣的正是同真理游戏相关的主体的不同形式的历史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