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就是想对她好,懂得怎么对她好,在她无意中提起的时候,记住她的话,然后去实现她的梦。皇帝对皇后的心,朗朗无尘,可昭日月。我弹弹路易中过刀伤的后背:“挑大梁?就凭你三脚猫的武功,还是走马章台的性情?”
他一呲牙,威胁我:“还想不想跟我走遍天涯?”
我很想说,脚长在我自己身上,不跟他也能走遍天涯啊,但一琢磨,把话吞了回来。找个好对象,做对好鸳鸯,携手去江湖闯荡——这样的日子,比孤身上路更美味吧。
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个夜晚,只因后来的许多年,我再也未遇着一个像欢美人一样的朋友。他把酒喝得又急又凶,同我说:“金银花,你把你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真叫我刮目相看呢。”
“咦?”
他抱起酒坛咕咚咕咚,大有醉死的劲头,放下坛子才道:“你不是视感情如洪水猛兽吗?小易后来跟我说,那个小人儿,故意把自己的心肠硬得像块铁,有点意思。”
我看着路易:“于是想挑战了?”
路易吧嗒着嘴:“硬骨头,不好啃。”
“你不也得逞了么?”我被他环住腰,酥麻酥麻地笑着。
他摸摸我的脸,嘉许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欢美人看着我们,喝多了酒的容颜飞上霞光,一副女儿娇态:“你这就确信是他了?不后悔了?”
路易急了:“喂喂喂,我好容易得逞,你可别动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