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根据设备成本获取股东收益。从本质上看,这就是一种以股东权益代替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风险租赁具有其他融资租赁方式不具备的优点,可以满足出租方与承租方不同的风险偏好与收益偏好。
(1)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对承租人而言,风险租赁模式具有的优势如表3-16所示。
(2)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虽然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出租方要面临一定的风险,但也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具体如表3-17所示。
◆项目融资租赁
项目融资租赁指的是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与效益为担保,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效益收取租金,对于与项目无关的财产与收益不享有追索权。这种模式的适用范围较广,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租赁,租赁物品生产商可以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推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