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游牧民族对外征战的策略和相互的比较
在斯基泰的游牧民族对南方文明帝国发起的侵略行动中,他们被灭绝人性和极具破坏性的精神所驱动。战争法则之所以阻止约束全国性的掠夺和屠杀,是基于两项有实质利益的原则:一是温和的征服行动或许可以获得永久的利益,二是顾虑到对敌国的恶性破坏,有朝一日会引起对自身的报复行为。但是这些希望和畏惧在游牧民族的认知中几乎不存在,在他们的生活方式没有因宗教和奢华而改变之前,阿提拉的匈奴人与蒙古人、鞑靼人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东方历史上有些极为残酷的历史真相,在罗马简短而充满讹误的编年史中也可以见到。
蒙古人征服中国北部各省以后,想要绝灭人烟稠密地区的全部居民。这不是为胜利的热情所激起的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会议讨论,深思熟虑所获得的结果,他们打算把无主的田园转变成为放牧牲口的草地。有位意志坚定的中国官员以巧妙的方式[2414]提出合理的施政方针,打动了成吉思汗,使他取消了恐怖的屠杀计划。但等到中亚和西亚的城市降服在蒙古人的铁骑之下时,他们毫无人性地滥用战争的权力,实施大规模的屠杀行为。这种对战争权力的不人道的滥用是以正规纪律的形式行使的,虽然权力并不相同,但却出于同样的原因,胜利的匈奴犯下了与蒙古人同样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