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不少人会问,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动物的袭击有生命危险,是否可以像遇到歹徒袭击那样进行自卫?因为我国刑法、民法都规定有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合理自卫等制度,对处于特定场合或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权利保护提供了特殊而有效的保障。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语焉不详,而是明文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从这个角度讲,虽然自卫行为通常来讲是合理的,但并不合法。如果自卫行为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有可能会触犯相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而遭受处罚。面对“虎吃人,人却不能杀虎”的窘境,有人指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当动物危害到人的生命安全时,法律应当赋予公民正当的自卫权。
其实,除非在被伤害、极度饥饿、发情期、性格变异等情况下,动物不会主动对人进攻。野生动物并不可怕,只要人们采取正确的方法,便能够和它们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