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路德内阁在内政上首先遭遇“剥夺诸侯财产”(Fürstenenteignung)事件。“十一月革命”收缴了各邦诸侯的财产,临时政府决定由各州来最终解决这一问题。兴登堡上台后,贵族们要求发还或赔偿在革命中被没收的财产。1924—1925年间,一些法院曾做出部分有利于诸侯的裁决,从而引起一些州政府的不安,也遭到公众抗议。
社民党最先关注前诸侯财产问题。从1923年起,社民党国会党团就酝酿以支付一定养老金为条件来剥夺诸侯财产的方案。1925年9月,社民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应制定全国性的法律处理各州前王公家族的财产。这些家族的不动产(即宫廷、博物馆、地产、森林)原则上应宣布为公有财产。(给予)赔偿的方式和程度由法律规定,[诸侯]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政党随后跟进。11月23日,民主党议会党团向国会提出法案,要求对各州政府如何剥夺诸侯财产作出统一规定,确立以不予赔偿为原则,不允许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共产党国会党团也要求无偿地剥夺诸侯财产,将其占有的一切可耕地分配给小农和佃农,将没收的现金作为增加对战争受害者的补助金;森林、矿山、工厂和其他不动产转归国有,住宅由市政厅支配,所有宫殿、城堡和花园改建成保育院、学校和为领取养老金的人、残废军人的疗养院等。12月4日,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建议就关于无偿没收诸侯财产进行全民投票的问题,进行预备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