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近长安,五百胡骑并未随行入城,陆凌仅率侍卫十余骑缓缓由正北门厨城门而入,途径朱雀大街,直奔长秋宫而去。我这位特诏而来的彰武公孙长女,并未在达官满堂、贵人遍地的京畿重地激起多少涟漪,毕竟这秩俸四百石的少使,在遍地达官亲贵的长安城,显得太过人轻言微。
大汉后宫选女之法严苛,《汉律·内宫章》有言:天子物妻妾,依一十二法行之。一为举止仪容,俱合法相;二为目波澄鲜,眉妩连卷;三为伸髻度发,围手六盘;四为捧著日光,肌理腻洁;五为规前方后,筑脂刻玉;六为胸乳菽发,芳气喷袭;七为脐容半寸许珠;八为密处坟起,火齐欲吐;九为血足荣肤,肤足饰肉;十为自颠至底,七尺一寸;十一为胫跗丰妍,底平指敛;十二为微风振箫,幽鸣可听。
我虽容貌较好,但却远未达到选女之法中的要求。
可是,太常寺并未依规对我进行检查,后宫也未见有人迎接,一架马车拉着我,便这样不声不响、无声无息的驶入后宫,在两名护卫的带领下,来到早已为我准备妥帖的住所,春玲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