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小说的结构平淡无奇,这位从京津地区自愿来到新疆地区工作,且工作中一直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曹千里,吃完早饭,来到马厩,骑上杂灰色的老马,一路上经过了几个地方:过塔尔河(河水很急,老马喝水),进“补锅匠”村(在供销社买了点东西),进山(进山前遭遇到一条黑狗),然后走傍山石路(路上不断下马向当地牧民施礼),进入草地(遇到暴风骤雨),最后来到一个名叫“独一松”的地方(饿了,在毡房里喝马奶)。如果把小说拆开看,作者所写的就是主人公曹千里、杂灰色老马及其与这几个场景的关系。如此简单的情节,能构成一部中篇小说吗?作者究竟是通过什么来展现他的艺术世界?以什么魅力来吸引读者呢?
首先,《杂色》是隐喻艺术的架构。隐喻是一种古老的修辞格,英语里隐喻“metaphor”这个词源于希腊语的meta(意为“过来”)和pherein(意为“携带”)。它是指一套语言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此物的特征被转移到彼物上,以至于彼物被转移为此物。发展到现代的文学创作中,隐喻成为一种艺术体系。王蒙的《杂色》就是在现代意义上一系列的隐喻艺术体系。他写的是曹千里和他的杂灰色老马的一天的充满艰难困苦的路程(此物),可这种描写在读者的领悟中,已转移成对苦难中国(彼物)的描写。难道曹千里的遭遇和老马脊背上的血疤以及他们(它们)的负重行进,不正是暗含着多灾多难的祖国曲折的历程吗?顺便说一句,曹千里和杂灰色的老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是“异质同构”的,曹千里就是杂色老马,杂色老马也就是曹千里,因此他们都体验到“同样的力量,同样的紧张,同样的亢奋,同样的疲劳和同样的痛楚”“不是他骑着马,而是马骑着他”,曹千里转移到杂色老马,杂色老马转移到曹千里,这本身就是一个隐喻,而这人马同一的形象,又被转移为苦难中国的形象。在这一小一大的隐喻形象之间,还有不大不小的中级的隐喻形象,如曹千里过“草地”时那气候突然是风和日丽,突然又暴风骤雨,突然又艳阳高照,这无常变化,作者用了“你的善良愿望立刻就被否定了”“这个时代结束了”“又是一个突然”等句子来加以描写,都不是偶然的,在作者的意识中,他可能用来指“反右”运动,“文化大革命”突变等,草地的气候变化转移为对历史的某一阶段的暗示。小说中出现的“河水”,两次出现的“狗”,一次是黑狗,一次是白狗(这里又用了政治味很浓的谚语“尽管狗在叫,骆驼队照样前进”),还有使人和马都吃了一惊的“蛇”等,都不仅仅为了写这些事物本身,他们都是隐喻,以此物来喻彼物。难道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中,这种“狗”一般、“蛇”一样的人物还少吗?连供销社的女售货员用奥斯曼草染过墨绿色的眉毛等,都是隐喻,不过所喻的是美好的事物而已。这样,《杂色》就构建了一个大、中、小都齐备的隐喻艺术的体系,它一点也不“乏味”,相反它有品不完的味,也许我们用“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旨”这些词语来评定《杂色》,是很合适的。作者通过他的隐喻艺术体系,在读者的感知和联想中,展现了动人心魄的历史社会场景,蕴含了丰厚的社会心理内涵。一部中篇,要表现一个已经结束的严冬般寒冷的时代,如果不选择隐喻这一具有简洁、缩略、避讳功能的艺术手段,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隐喻艺术作为现代主义文学的魔方,在王蒙笔下变换出独特而丰富的艺术世界,获得了广阔的阐释空间。上面我们只是点出这一点,详细的阐释也许在目前还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