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除夕,北京)
奉答□□□先生
□□先生:
我回了国已有五个半月了,竟没有能得到机会同你碰见,足见我们两人都是贵忙得很啊!但因为我有了一篇无聊游戏文章的缘故,竟使我们能有通信的机会,那也就不胜其可见之至了。
你问我的一句话,我可以这样回答:我并没有说你妹妹说你的英文比Dickens好。上期《语丝》中所登第一篇文章是我做的,次一个表是“爱管闲事”君做的,再次一篇文章是林语堂做的;这在《语丝》上写得明明白白的。但我还要声明,我们那天在太和春吃过了饭,我是写完了一篇文章就走的,后来如何有人做表,又如何鼓动了林语堂的兴趣,也大做而特做其文章,我竟全然不知道。我是直到《语丝》出了版,才知道我的大文之后还有一个大表,大表之后还有一篇大文。那么,你若要把表里的话也当做我的,岂不是等于要把“汉”朝人的《四书注疏》中的话,也当作了孔老先生的话么?(我做文章,一向喜欢用真名,不写刘复就写半农,除五六年前做诗,有时写寒星二字之外,再没有什么别的外号。“爱管闲事”究竟是谁,我至今还没有知道,将来查出了,定要同他(或她)上地方厅去打官司,因为他表题中用了我的姓,显然是影戏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