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着一番话将案件梳理得十分清楚。的确,作案团伙要是以这样的流水线方式作案,在三个月内动手十几二十次,并悄然无息地销赃是绰绰有余的。
“长官,我们现在是不是要查一下销赃途径,我觉得这是一条可以抓牢的线索。”一位戴眼镜的侦查人员对布朗说道。
“不错,就按你说的办,但是要注意一点,不要惊扰到他们,我们要做的是人赃俱获。”布朗兴奋地回答道。
案件这样推理似乎有了些许头绪。那么在接下来的时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赃物处理这条线索进行调查了。
正在案件似乎有些眉目之时,据上次案件发生的第三天,还是在底特律城的一个居民区又再次发生了车辆盗窃案。
流窜广泛取证困难,侦查受阻
正当所有人打算从销赃这条线开始调查这起系列案件之时,作案团伙又制造了新的案件。这次的案发现场据上次案件的地点相距甚远,这让布朗十分疑惑,从作案手法上看,确实是一个团伙所为,但是这样的团伙作案按道理说,应该选择相对较为熟悉的地点来实施作案,两处案发地点相距甚远,在此作案仅仅依靠胆量是远远不够的。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作案,人数再多也还是需要环境熟知这一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