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是目前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来说又有“3+1”“2+2”等多种模式,目前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此类项目达到1100多个。
此外,《条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91],因此,港澳台地区的学校(目前主要是香港)与内地学校的合作,也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合作办学。
2009年,教育部组织部分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模、层次等方面做了一次系统调研。结果显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了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了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一是创新了办学机制,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办学主体,利用境外教育资源,借鉴境外教育发展经验,探索合作办学机制,推动了国内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增强了办学活力,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国内院校的教育观念、课程体系、教学质量等都得到了提升。二是丰富了教育供给,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中外合作办学目前不同程度地覆盖了义务教育之外的所有教育层次,丰富了我国教育供给的多样性。三是拓宽了人才培养途径,培养了一批专门人才。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新设了一批专业,加强了一些薄弱学科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批专门人才,为缓解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国际金融等实用人才的需求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