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创新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教育改革创新有两条基本的道路,一条是自上而下,另一条是自下而上。回顾中国教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历史,人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制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管理体制,我国教育改革基本上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路径。这主要表现在:每一时期教育改革的主体都是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中央政府的改革设想,并为改革的成功创造必要条件;每一时期教育改革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根据自己在这一时期的核心任务提出改革目标,确定改革内容,设计改革进程;每一时期的教育改革从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到保障机制都是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从学校到教师逐级传递,分级执行。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决策部门也逐渐重视来自教育第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各种各样的座谈会或征求意见会,但是总体来说,改革的核心议题不是由教育第一线的校长和教师们拟定的,而是由政府根据党和国家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确定的;改革的节奏不是由教育第一线的校长和老师们把握的,而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设定的。为了使改革能够顺利进行,政府往往借助于行政和舆论的双重力量进行动员和推进。行政的力量就是对改革政策执行不力者进行行政问责。舆论的力量就是通过政府管理的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和呼吁,积极介绍正面的典型经验。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得到行政和舆论力量双重支持的教育改革路径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有密切关系,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的统一变革,有利于改革的全面推进,有利于强化政府部门对于改革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