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号”可以是某种展示、摆放尸体的形式(就像本文中被摆在椅子上的第四位受害者),也可以是折磨受害人的方式或者肢解受害人尸体的方式。将异物插入受害者尸体或者食人肉、性暴力、性猥亵、恋尸癖以及其他疯狂型的杀戮(即在受害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对尸体实施的伤害行为),都属于犯罪分子所要表现的“记号”。
“记号”虽然不可能成为驱使罪犯不断犯罪的动力,但它却不断向外界展示着罪犯的内心。很多罪犯所使用的记号都会在不断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产生出一些变化,而这些变化就暗示这名罪犯的心理变化。比如有些罪犯残害受害人的手段越来越残暴,这就暗示这个杀手自身的精神状况也处于崩溃的边缘,他很可能会自杀、自首或者继续疯狂作案。
第五章 女大学生杀手
事实上,使用心理分析技术并非只是警方的专利,很多犯罪分子在犯罪的时候同样会使用该技术,这就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下意识地揣摩他人心理一样。每当杀手想要寻找一个潜在的受害者时,他都会先对犯罪对象进行心理分析,在确定自己的目标之后才会展开“伏击性犯罪”行动。尽管大多数连环杀手所使用的心理分析和推测技术是很基础的水平,但这些基础性的技术往往会给他们带来极佳的犯罪行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