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的发现”当然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在中国的传播有着直接的关系。阶级斗争学说在中国是以社会学说(主要是史学观念)被接受的。和中国神话学这种在西风吹拂下建立起来的学科不同,史学是中国固有的学问。梁启超在其具有非凡意义的《新史学》一文中首先申明:“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钱穆《国史大纲》起首则说,“中国为世界上历史最完备之国家”。不过,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历史学家记载的往往是上层政治势力的斗争、帝王英雄的家谱,梁启超称之为“相斫书”:“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5]
马克思主义史学为中国历史提供了完全不同的解释模式。中国最早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是马君武,1903年他在《社会主义与进化论比较》中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6]当然,史学界真正开始系统介绍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是李大钊。1919年至1920年间,李大钊在《新青年》等杂志上相继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史观》《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等文章,1924年李大钊的《史学要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介绍了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在此之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学界影响日益增大,郭湛波《近五十年中国思想史》一书就认为,从北伐成功的1928年开始到成书的1934年、1935年间,马克思主义或者说唯物辩证论已经成为中国思想的决定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