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洛阳令董宣是个硬汉子,没有因公主的地位尊贵,就放松执法,专门派人在城门口等候。一俟公主车至,立刻命人把那个恶贯满盈的奴才拉下车,就地斩决。而且还当场“以刀画地,大言数(公)主之失”,这样颇使公主下不了台。湖阳公主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还宫诉帝”。刘秀命董宣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宁死也不从,“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刘秀因此很欣赏董宣的骨鲠,不仅没有治他的罪,反而下令敕封他为“强项令”,并赐钱三十万以资鼓励。这件事在当时震动了整个京师城,而且鼓励了那些敢于搏击豪强的清官们的士气。史称,此后董宣更加胆壮了,在京师“搏击豪强”,使那些不法亲贵“莫不震栗”,以致后来号称董宣为“卧虎”。
受到鼓励的当然不止董宣一个人,在光武帝时代出现了大批敢于与大族豪强亲贵们作对的清官。樊晔,为官期间,清政廉明,一再向大族斗争,在任河东都尉时,“诛讨大姓马适匡等”,再拜为天水太守,又“政严猛,好申韩法,善恶立断。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这使得当地不法豪强全都不敢再为非作歹,终于形成“道不拾遗”的好社会风尚。后来明帝追想到樊晔在天水十四年的善政,以为以后再也无人能比得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