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最初认为,对我而言宗教宽容缺乏我刚刚描述的那种张力:我并没有感受到它要求我控制我的反对态度。(尽管稍后我将论证,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我为什么要告诉别人应该信仰何种宗教,或者让一种已经建立的宗教成为官方信条?恰恰相反,对于那些需要这些东西的人来说,宗教宽容似乎要求甚多:假如我认为每个人以一种正确的方式确立宗教崇拜极为重要,我又如何才能把宽容作为一种不稳定的停战协定,使之成为一种永久流血的替代方式而为人们所接受?即便如此,我们有必要为之忏悔吗?纯粹的宽容似乎已经远离我们。
我想论证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宽容对我们所有人都意味着代价和危险,然而即便如此,它仍然是一种我们都有理由珍视的态度。
宽容要求什么
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一部分原因在于有多个同样好的答案,另一部分原因则在于任何一个好的答案在一些重要方面又都含混不清。在某种程度上说,任何答案都与法律和政治相关。宽容提醒人们,对于那些我所提到的,与我们不同并且有“错误”的人,我们不应该为此而剥夺他们的法律权利和政治权利,例如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以及从公共物品中受益的权利,如教育,公共安全,受法律制度的保护,卫生保健,有权使用公共设施。除此以外,它要求国家在基本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中不应该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