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脾性不同,星座也不搭。可是她不理我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担心是否说错了话惹得她不回复。我们小时候下了课一起买一个鸡蛋饼,从中间割开分了吃,我知道她胃口有多好。她的存在,让我对友情很淡泊,不用很努力交朋友,不用很刻意保持联络,不用很在意女人之间微妙的情绪。
这样的关系,好像她对狂欢的注解:自然,却非固执 ;有力,却非粗暴 ;美丽,却非淫艳;放松,却非轻率。
她连着去了三次印度,一个人坐在一个汽车轮胎上漂在芽庄的海域里喝香槟,大着肚子还在大堡礁潜水。她说:“狂欢是生活的葡萄,偶尔酿成了酒,赢得了短暂的迷醉。”安稳生活的她,是个内心的狂欢派。而我,每次在混沌泥泞里摇晃的时候,总有她伸出一双手,不忧不急地跟我说:“那来吃个饭吧。”
“狂欢是砸烂一颗西红柿;狂欢是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了树洞;狂欢是昆丁·塔兰蒂诺去拍了一部纯格斗电影;狂欢是跳伞、潜水、蹦极、骑马;狂欢是大马路上奔一奔,草丛里头钻一钻;狂欢是荒郊野地里烧个火,偶尔翻个矮墙。狂欢是华服、美包、红底鞋,狂欢是美酒、盛宴、夜光杯。狂欢是一剂药。狂欢治愈疏离,狂欢治愈隔绝,狂欢治愈重压,狂欢是斋戒前的彻夜歌舞,镇定与安慰人生的苦痛。狂欢是一个耀眼的路标,我们漫长的人生将如何划分出四季,我们硕大的世界将如何区隔出晨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