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增值、生钱。而对于生意人来说,“诡”的关键就在于抓住对方的破绽,不失时机地狠狠赚上一把。做生意过程中,谁都难免会有大意的时候,细心找出对方的破绽,利用它为自己谋利。
最有经营天赋的犹太人就认为,创立公司无非是为了赚钱,只要能赚钱,出售自己的公司也是一种商业形式。同样的道理,对手出现破绽,就等于是给你制造了一个赚钱的机会,难道还要在犹豫中错失良机吗?
6.非常时期可用非常手段
甲、乙两个公司同在竞争一单数额巨大、利润丰厚的合同,甲公司主动向乙公司伸出橄榄枝,以看起来十足的诚意提出由甲方单独与对方签合同,然后双方共同分享这笔业务。乙方同意了,甲方得以顺利地签下合同,但之后乙方发现,甲方根本没有分享的意思——甲方独吞了这笔业务。
许多成功的企业家,在残酷的商战中,必要时往往也暗中采取非同一般的竞争手段。
美国有一个生产轮胎的公司叫圣力公司,想让它的“圣力”牌轮胎一举占领东南亚市场。最后,它把眼睛盯到了新加坡。
当时圣力牌轮胎一进入新加坡市场,首先面临的是由陈嘉庚先生所开设的“明日”牌轮胎厂的挑战。但由于陈嘉庚的“明日”牌轮胎生产起步较晚,且当时从资金、技术上都比圣力公司差许多,尤其在生产成本上,“明日”轮胎比“圣力”高近1倍,所以种种因素都致使“明日”公司非常不利,新加坡的轮胎业危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