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党力求与国王妥协,以期获得国王对政变合法性的承认。鉴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国王不得不下谕表示接受,并在6月26日返回曼谷。国王回京后表面上称推行宪政“实符联意”,还表示对人民党发动政变的“非法行为”有宽恕之意。6月27日,国王在临时宪法上签了字。
6月28日,由人民党起草的暹罗临时宪法,经国王签署后正式颁布。临时宪法对国家政权的性质和组成、国王和国民议会的权限分别作了明确的规定。临时宪法实际上是一部旨在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宪法。
点评:
“六二四”政变标志着泰国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结束,君主立宪政体开始确立,泰国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这次政变之所以能够顺利成功,最主要的是政变顺应了泰国社会发展的要求,旧的封建专制体制已经阻碍社会的发展,而君主立宪政体在应运而生时恰需要政变这种形式。其次,组织这次政变者,是一些既有思想又有组织能力的人民党精英,他们对政变的深刻认识、周密准备、充分计划,特别是对政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确定了严密的对策,是保证政变成功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