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在市场经济中,利益集团的发育是一件正常甚至是必需的事情。问题是如何对利益集团的利益表达进行规范以及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进行平衡。
假设政府的宏观政策等不变,市场上仅两个参与主体,即房地产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两种决策方式,即协作与不协作;房地产开发商也有两种决策,即优质产品与偷工减料。不难发现这个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金融机构不协作与开发商偷工减料,金融机构协作与开发商做出优质产品。事实上,上述两种情况在不同阶段、不同城市都出现过,当然这也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之一。
一般来说,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产生效果,这就是时滞效应。政府在制定政策以后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商共同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收集各种市场信息的反馈来修改政策,如此循环往复。
这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如下:首先,政府根据所收集的市场信息,选择紧缩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调控市场繁荣程度;接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政府出台的政策,揣测政府意图,并结合自己对市场走向的判断,来增加或减少给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贷款。最后,房地产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操作过程相应地作出自己的投资规划:扩大投资规模或缩小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