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不疑有他,并没有怀疑我的身份。她开口说道:“没有,这也是一个疑点啊。在工地找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死者的眼球。当时分析,不是晚上被什么小动物叼走了,就是凶手把她的眼珠子带走了。”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继续看着这几张照片。
凶手选择截肢的位置来看,也很不“专业”。不论是胳膊还是腿部,下手的这两个地方都是肌肉相对发达的部位,骨骼也较为粗壮。这相当于在和人体组织“对着干”,而有经验的屠夫甚至都会告诉你,要想干净快速的将牛羊肉剔骨切割,必须要顺着骨骼来才好。
这可以说明,凶手对于人体的构造并不了解。这个人应该不会是医生,屠夫等一类经常会和骨骼结构打交道的人。
而同样的,如果一个人做好打算的话,一定会选择一个比较锋利的工具,这一点是人之常情。就好像你准备去打篮球,总不能带着一个足球去篮球场。那么,凶手一开始的时候有可能并不打算杀人分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