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在西周有一个大蒐(sǒu)礼,什么是大蒐礼?就是国家要打仗了,然后男性贵族们,以及那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发言权的男人,要举行一次狩猎大赛,驾起战车去狩猎,谁表现得好,就选谁做中军主帅。选完中军主帅后,就要公布法度,因为你既然选了他,就要听他的。另外在战争中如果有人临阵脱逃,那要在大蒐礼上当着所有有权力的男人的面说这个人该怎么处罚,这是惩治权。这个仍然是一种古风的民主,到了春秋后期,这种民主就慢慢地消失了。
之后在晋国发生了一件事。范宣子、赵央等大臣,在最后一次大蒐礼上,让大家出点铁,然后把国家的一些法度铸在铁上,以后再也不举办大蒐礼了。于是也有些学者说,这是中国首部成文法的公布,但是这个成文法和十二铜表法不一样,不是为了捍卫私人的权力。国家公布这种法律,是为了明确量刑标准。以后有事,按法度来,再也不用召集所有的国民来商量,来决策了。这种所谓古风的民主就逐渐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