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十一条的问题,在会中争执,仍不得解决。后来参众两院通过请政府宣告无效。乃由政府照会日本,声明将二十一条条约废弃。
《中俄协定》与《中德协定》
欧战后,我国和外国所订条约,只有俄德两国,是号称平等的。然《中俄条约》的利益,我国仍未能享受。先是《巴黎和约》规定德奥两国对中国的义务:是(一)放弃庚子拳乱所得的权利和赔款。(二)将专用租界,改为各国公用。(三)德国并须将庚子年所掠天文仪器交还。我国虽未签字《德约》,德国仍都履行。其后德奥两国,于十年、十一年(1921、1922),先后和我国订立条约,均将领事裁判员、关税协定等条款取消。
至俄国的关系,则殊为复杂。八、九两年(1919、1920),俄国因国体变更,备受各国的封锁,很愿得一国与之亲交。曾两次宣言:愿放弃帝俄政府用侵略手段,在中国所取得的特权和土地,放弃庚子赔款;无条件将中东路交还中国。中国因与协约各国取一致步调,始终未能和俄国交涉。英美意日等国出兵援助反俄的捷克军,中国亦派兵追随其后。各国反谋将中东铁路置诸国际共管之下,经中国力争始止。中国乃和道胜银行订立条约,否认第三国和该路有关。俄政府的职权,由中政府代为行使,至议有办法之时为止。民国十三年(1924),英意两国,都已承认俄国了。我国乃和俄国开议,订定《中俄悬案解决大纲》:(一)俄国抛弃帝俄时代在中国所得的特权和特许。(二)放弃庚子赔款。(三)取消领事裁判员权和关税协定。(四)帝俄政府与第三国所订条约,妨害中国主权的,一概作为无效。(五)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尊重中国的主权。(六)签字后一个月,举行会议,解决外蒙撤兵等问题。(七)中东铁路,许中国赎回,亦在此会议中磋商办法。其后此项会议,迟至十四年(1925)8月始开。又因东三省独立,一切事情,都无从议起。俄人乃和奉天省订立所谓《奉俄协定》,而中央对俄的交涉,始终未能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