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聚义”是《水浒传》中的重要篇目,也是好汉们创建梁山大业的第一次“壮举”。那天晁盖与吴用商议,找几个人来智夺“生辰纲”。吴用说:“我寻思起来,有三个人义胆包天,武艺出众,敢赴汤蹈火,同生共死。”这里的“义胆”绝不可理解为“正义的胆量”,它的意思是“做危险的犯法勾当的胆量”。后来,吴用动员阮氏三雄入伙时说的话,为这个“义”作了注解:“取此一套不义之财,图大家一世快活。”“生辰纲”固然是不义之财,但是好汉们取来只为自己快活也169离正义很远。
再说伦理。义和利是连体胎儿,因此,作为伦理问题之一,“义利之辨”就成了中国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题目。
“义”指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利”指的是利益或功利。先秦哲学或主张义利统一(如《易经》《墨经》),或主张义利对立(如孔子、孟子),或主张舍义取利(如法家的韩非)。董仲舒则主张:“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宋理学家则认为:“大凡出义用入利,出利则入义。”(程颐)反理学的则要求义利并重:“正其谊(义)以谋其利,谋其道以计其功。”(颜元)不管是什么主张,道德(义)与利益(利),总是难分难舍。古典名著中的义当然不能例外。它要么与社会利益、民族利益、民众利益连在一起,要么与一家一姓或集团的利益密切相关,与前者相关的义就是社会道德,与后者相连的义则是集团道德。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古典文学都具有当代性。我们改编名著当然要站在今人的立场上,弘扬前者,贬抑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