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则在事实上现代社会中患精神病的是女多于男,可是生长在男性中心社会中的学者,忽略女性并不足奇。他们的忽略绝不是说女孩子的问题较为简单,哪一方面她们的心肠会比男子直一些呢?
从另一方面说,女子的社会关系到了结婚之后才比较复杂,在亲子关系中因之显得不重要。在我们这种父系、父居和父权的社会里,女子的生命史和男子有很大的差别:她们一生有两个时期,一是从父时期,一是从夫时期。在结婚前,在父母身边过她们的童年,一旦出嫁就得离开老家,加入到丈夫的家里去住。因之,她们在父母家总是处于暂住的性质。“女儿是替别家养的。”“泼出去的水,怎能收得回。”在童时她们虽受父亲的管教,可是既是别家的人,认真的心情不免要减少一些;而且因为她们和父亲不是同性,有很多事情父亲是管不着的;加以在乱伦禁律的规则下,父亲对于女儿的私事,多少要回避三分,所以她们不像她们的弟兄们一样感受到父亲的严厉。可能管教她们的是母亲,而母亲又不是个太配作这项事务的人,所以女孩子的幼年,仇父的心理不易发生确是事实。但是像弗洛伊德一般以为父女之间没有仇恨的心理,反而有恋爱的趋向,则又似乎过分了些。她多少也受父亲权力的控制,只是程度上浅一些。对于母亲,女儿虽则比男儿容易发生冲突,但是因为早期的亲密联系,以及母性的不易严厉,使母女间亲密的友好关系易于维持。我在以后还要说到父权社会中,儿子是从父亲手里获得权力,“取而代之”的,所以父子间的冲突容易发生。女儿是要出嫁的,她不是她母亲的承袭者,母女的仇恨,除了弗洛伊德所想象的妒妇式的母亲之外,是不易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