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忆起当时如天马行空般的活跃,我就觉得心脏快兴奋得麻痹了。我做案的最高纪录达到一百八十九户,却从未失手过!
为何我会如失去双翅的天马,在目前安安分分的当一个平凡的工人呢?又为何准备在今夜复活呢?其中经过说来话长,由于情况紧急,所剩时间不多,我只能尽量长话短说,把事实略述一下。
审判我的法官认同检察官对我要求的量刑标准,判了我两年三个月的徒刑,而且,虽然我在狱中的服刑态度良好,仍无法获得减刑。因为,他们认定我是绝对不会悔改的坏蛋。当然,他们猜对了,出狱当时,我根本就不想谋求一般的正常职业,打算在完成准备之后,再好好的大干一票。
可是,像我们这种服刑期满出狱之人,出狱后都必须向一位监护人报到,而我的监护人是位小学老师,名叫玉木京助。
依据我的判断,像这种管教小毛头好几十年之后,连我们这样的人都要加以约束之人,绝对不是好惹的,所以,我原本不想受其监护。可是,转念一想,这也是蒙蔽世人耳目的方法之一,所以就向他报到了。
他家只有两人,一父一女,女儿当时在短期大学念书,准备毕业后任职幼稚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