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把民间祭祀纳入官方轨道。如天宝七载(748年)五月十五日诏:“上古之君,存诸氏号,虽事存书契,而道著皇王,缅怀厥功,宁忘咸秩。其三皇以前帝王,宜于京城内共置一庙,仍与三皇五帝庙相近,以时致祭。……历代帝王肇迹之处,未有祠宇者,所由郡置一庙享祭,取当时将相,德业可称者二人配享。……其忠臣、义士、孝妇、烈女,史籍所载,德行弥高者,所在宜置祠宇,量事致祭。”[105]这样,有一大批本来属于民间淫祠祭祀的庙宇,被列入国家祭祀保护下来,其中就有吴郡吴太伯庙、丹阳延陵季札庙等。其目的是借表彰忠臣孝子烈女节妇,弘扬孝道,提倡忠君之道,所谓忠孝双全正是统治阶级所需要的做人准则。
其二,通过变革淫祠巫鬼的祭祀办法,以达到逐步消灭此风的目的。元稹《赛神》诗中说:“岳阳贤刺史,念此为俗屯。未可一朝去,俾之为等伦。粗许存习俗,不得呼党人。但许一日泽,不得月与旬。吾闻国侨理,三年名乃振。”这位聪明的岳阳贤刺史,考虑到风俗深厚,难以在一朝一夕之间尽以祛除的现状,采取了温和的措施,即允许民间祭祀仍然存在,但不准结伙成群、连月继旬地搞,只给一日固定的祭祀,这样多少会减轻民间的一些负担。还有像刘禹锡贬官连州、朗州时,因其“地居西南夷,土风僻陋,举目殊俗,无可与言者”。他乃以吟诗作文,陶冶性情,后来发现,“蛮俗好巫,每淫祠鼓舞,必歌俚辞。禹锡或从事于其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谿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106]。刘禹锡以更换巫觋鼓舞时所唱的俚辞的办法,也收到了移风易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