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曰:“子既爱之,而不愿见之,是又何故?”
庄湜曰:“始吾不敢有违叔父之命也。”
余曰:“佳哉,为人子侄,固当如是。今吾思令叔之所以不欲子与灵芳相见者,亦以子天真诚笃,一经女子眼光所摄,万无获免。此正令叔慈爱之心所至,非猜薄灵芳明矣。吾今复有一言进子:以常理度之,令叔婶必为子安排妥当,子虽初心不转,而莲佩必终属子。子若能急反其所为,收其向灵芳之心,移向莲佩,则此情场易作归宿,而灵芳亦必有谅子之一日。不然者,异日或有无穷悲慨,子虽入山,悔将何及?”
余言至此,庄湜面色顿白,身颤如冒寒。余颇悔失言,然而为庄湜计,舍此再无他言可进。余待庄湜神息少靖,乃去。
数日,其叔婶果挈庄湜居于江湾之别业。余往访之,见其叔手《东莱博议》一卷,坐藤椅之上,且观且摇其膝。
庄湜引余至其前曰:“阿叔,此吾友曼殊君,同吾游武林者也。”
其叔闻言,乃徐徐脱其玳瑁框大眼镜,起立向余略点其首,问曰:“自上海来乎?”
余曰:“然。”
又曰:“吾闻汝足迹半天下,甚善,甚善。今日天色至佳,汝在此可随意游览。”
余曰:“敬谢先生。”
时侍婢将茶食呈于藤几之上。庄湜引余坐定,其叔劝进良殷,以手取山楂糕、糖莲子分余,又分庄湜。余密觇其爪甲颇长,且有黑物藏于爪内,余心谓墨也,彼必善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