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介具有社会公器的职能,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不仅限于服务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
(2)新闻从业者是社会的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或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
(3)他们是信息流通的“把关人”,采纳的基准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而不是任何需要向社会主流灌输的意识形态。
(4)他们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相,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权威,而不是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
(5)他们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专业社区的自律,而不接受自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
第二,莱提拉对31个欧洲国家的媒介道德守则进行了研究,发现大量的原则都可以归入六类,这代表西方媒介专业主义的基本规范:信息的真实性;信息的准确性;对公众权利的捍卫;对舆论的负责;搜集和呈现信息的标准;尊重信息来源。
第三,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公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我国的媒介专业主义包括以下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法律和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发扬团结协作精神。